淹死的都是会游泳的,因为不会游泳都不敢下水,虽然这话很绝对,但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事实,去游泳最好结伴,因为一些泳池的安全员基本上就是摆设,完全不认真工作,发生过很多起安全员看手机导致的溺亡事故。
6月28号讯,广州一男子在某室内泳池游泳时不幸溺亡,男子常年游泳水性很好,但疑似突发疾病导致溺水,泳池的安全员一直在看手机,没能及时发现,泳池运营方承认失责,但双方对于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沟通不成将走法律程序。
58岁的诸葛先生生前并没有慢性疾病,而且多年来一直有游泳运动的习惯,年轻的时候他还在工作单位游泳比赛中获得过奖项,6月4号下午,诸葛先生来到广州增城香樟墅会所室内恒温泳池游泳健身,没想到发生了意外。
在做了热身运动后,诸葛先生下水游了两圈,突然他在水中开始挣扎,出现了溺水情况,如果是抽筋的话,诸葛先生应该可以喊救命,但是他并没有喊,可能是因为突发疾病,让他失去了呼救能力,最终不幸溺亡。
本来泳池边有安全员,但诸葛先生溺水时,安全员一直在低头玩手机,从诸葛先生溺水到安全员发现,一共过去了9分钟,安全员才呼叫场边人员对诸葛先生救援,但此时诸葛先生早已溺水没了气息,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
法医对诸葛先生遗体进行了检查,诸葛先生的亲属周女士说,事发后,他们找了游泳池运营方,对方承认是工作人员失责,他们有责任,本来双方已经对于赔偿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但是签署协议时,泳池所在的小区物业公司却要家属签署“物业公司无责”的条款,周女士及家属质疑物业是否能免责。
虽然是泳池运营方的责任,但是物业在选择第三方运营时需尽到审慎义务,因此不能排除物业方面担责的可能性,双方的协议没有达成,?无法调解成功,后续肯定要通过打官司解决问题,物业也可能赔钱。
这起事故中的责任很明确,诸葛先生自身患病占一定责任,安全员疏忽救援是主要责任,所有泳池的安全员就不应该带手机入场,他们是泳池最后一道安全防线,如果工作疏忽,游泳者很可能就会溺亡,本来诸葛先生可以活命,就应该安全员看手机,发生了悲剧。
双方既然对赔偿已经达成了一致意见,物业就不该插一脚把事情搅黄,本来物业的责任不大,如果要起诉的话,物业的责任肯定免不了,徒增烦恼,可怜一个水性极好的人,也没能逃脱命运的无情,对于这起溺亡事故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