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7月27日中午
樟树市公安局发布重要通告
禁止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到赣江游泳
进入夏季,天气炎热,不少市民到赣江游泳,因水流湍急、有险滩、暗流、旋涡等等,存在大量安全隐患,容易引发溺水事故。因此,樟树市人民政府为保障公民生命安全,对到赣江游泳作出相关规定:1.禁止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到赣江游泳。2.樟树赣江游泳的地点只能在“大码头”,其他各地均不能游泳。3.到“大码头”游泳者要接受政府工作人员及相关志愿者的警示和规劝。4.一旦发现不按规定下水游泳者,公安机关将严肃处理。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请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安全第一、远离危险、谨防溺水、珍爱生命、从我做起。
樟树市公安局
年7月27日
青少年溺水悲剧时有发生
家长要重视对孩子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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