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刷到上海儿童坠河打捞两天未果的新闻,心里一紧。这种情况基本推测出孩子的结局了,不知家长该会有多自责多痛心。生命只有一次,容不得一点大意!今天不讨论家长监护不力的问题了,只想呼吁一件事:强烈建议教育部将游泳纳入小学阶段必修课,让其成为国民必须具备和掌握的一项基本技能。
由于没有硬性规定,目前我国仅有部分城市小学将游泳纳入校内兴趣班的培训内容,更多的学校还是不具备开展游泳教学的条件的。所以,建议有孩子的家庭,不论条件怎样,一定要让自己的孩子尽早学会游泳,万一遇到突发状况,关键时刻孩子可以自救。而且越小的孩子学习效果越好,既能自救又能锻炼身体,比参加其他五花八门的兴趣班要实用的多!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