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是一项非常健身的体育运动,现在喜欢游泳的人越来越多了。
游泳不但是一项热量消耗比较大的体育运动,而且它几乎可以调动到我们全身的肌肉,所以它具有非常好的减肥和塑造形体的功效。另一方面游泳对人们的呼吸系统也有非常明显的锻炼和改善作用,而且游泳不会像跑步那样容易对人体的关节造成一定的损伤。
当然,更重要的是,游泳在一定的条件下还可以成为一项自救求生的技能。
所以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逐渐喜欢上了游泳,很多孩子从小就被送进了游泳馆,不但能学得一技之长,而且万一自己的孩子被发现在这方面有天赋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几乎没有哪项体育运动是完全零风险的,游泳更是不例外。特别是对小孩子来说本身自我保护意识就不强,如果再遇到游泳馆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就非常容易发生不愉快的事情。
所以在游泳的时候,特别是在学游泳的时候发生点意外情况其实并不算罕见,但是千人千脾气,怎么处理可就不好说了。
方女士为自己的孩子报了个游泳学习班,但不巧就遇到了这么一件不愉快的事情:她女儿在一家游泳馆学习游泳的时候不小心把脚丫子给弄伤了。
经过核查,大部分责任应该是游泳馆方面的。原因是这家游泳馆在游泳池里有一个抽水的设备,但却没有设置完美的保护措施,所以孩子在游泳的过程中不小心碰到了这个设备而导致受伤——大脚趾根部被磕秃噜皮了。
方女士在接受采访的时候对媒体说:我以为只是一个小小的划伤,然后我去拿创口贴去给她弄的时候,她因为自己在按,然后全部是血,我把伤口擦开一看,因为血止不住往外冒,去拆开来一看,其实它是撕脱了一块。
方女士为媒体出示了女儿脚趾受伤的照片和相关的医疗费用清单,根据清单算来医药费一共花掉了一百多元。
方女士说:花费是不大的,但现在只能在家里,因为它是在那个大脚趾的这边,它不能踩地,它因为撕脱了一块,它不能缝合,只能靠自己慢慢长好。
方女士认为这是因为泳池里的抽水设备没有做好相应的保护措施而发生的事情,所以游泳馆理应给她道歉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据悉,事情发生后游泳馆方面在第一时间里就派人带医院进行治疗,并承担了医药费。之后游泳馆也提出愿意为他们赔偿元钱和一张2年期限的会员卡。
但游泳馆的这种处理意见方女士并不认可,她说虽然自己女儿的医疗费并不高,但是女儿受伤后带来的后续影响却很多。
方女士跟媒体说:对,他是提出了愿意承担元的赔偿,那我说是什么?他们告诉我是营养费,那我说我所有补习班的费用,我说我八月份不能考级,我明年还需要考试,我说小孩子要专人照顾,还有一个营养费,还有一个相当于误工费,还有一个精神损失费……那价钱当然不是你说了算,也不是我说了算,总归要一个协商出来的。
为此方女士还罗列出了一张索赔清单,这其中包括了孩子养伤的营养费和孩子因为受伤而无法去上辅导班而造成的损失,以及家长因为照顾孩子而产生的误工费等,总计赔偿金额大约在三万五千元左右。
对于方女士罗列的高达元的赔偿清单,游泳馆方面表示不能接受。
游泳馆的负责人陈师傅对记者表示:对于这位同学的大脚趾踢破皮,游泳馆确实存在错误,我们也因此加强了对游泳池各方面的安全防范。游泳馆愿意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积极赔偿,但是她说导致无法走路,伤残鉴定你要鉴定的,无法走路是怎么样,医院证明的,不是你说说而已,她说要元,这种你要拿出证据来的,不是你说说就可以的。
媒体的介入并没能使事情产生一个圆满的最终结果,方女士和游泳馆方面没能达成一致的赔偿协议。为此双方均表示接下来将不排除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处理这件事情。
笔者认为,在这件事情上游泳馆方面确实存在无法推脱的责任,所以道歉和赔偿是肯定免不了的。但是这需要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从游泳馆方面的处理意见看来这也算是说的过去了,即使法律最终的判决数额有所浮动也应该不会差距太大。
而方女士这边,从情理上来看也不能说纯粹是胡搅蛮缠,毕竟确实因此而产生了不少相关的连带影响和经济损失。
其实这种事情谁都不愿发生的,但凑巧却就发生了,这还得比较理性一点来考虑和处理。从法律的角度看来,方女士罗列的这些清单很可能无法全部兑现。
人不是神,谁都无法准确预知和预防意外的到来,一旦事实发生,我们能做的应该是理性解决,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而不是借机发财。这是意外受伤,而不是财运到来。
只希望当事女孩能早点好起来吧,大家对此有什么意见欢迎评论区探讨。
出棋不意喜欢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