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市游泳场所的管理,规范游泳救生员、游泳教员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和专业技能水平,保障游泳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意见》(体人字〔〕号)和《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苏体人〔〕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南通铁人体育第二期游泳救生员(初级)、游泳教员国家职业资格技能培训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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