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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此次对游泳场所的检测,共监测了7个项目,19家场馆中9家的7个监测项目完全合格,所有游泳场所的PH值、浑浊度、尿素、细菌总数监测项目也都合格。有部分游泳场所存在游泳池水余氯超标、浸脚消*池水余氯超标的问题,1家游泳场所的大肠杆菌项目不合格。
市卫生监督所已向监测项目不合格的游泳场所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将于8月进行第二次水质监测。
游泳场所卫生状况参差不齐,
市民该如何选择?
(池水最好呈明亮浅蓝色)
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一科科长提醒市民,选择游泳场所时要“四看”:看资格,观察该场馆是否公示有效卫生许可证,是否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看公示,看当天游泳池的水温、余氯值、PH值等指标是否通过公示牌公示;看场馆是否设立传染病禁游标志;看水质是否浑浊,是否在池边就能看见两至3条泳道,池底有无较大的污垢。如泳池水清澈见底,余氯含量正常,池水将呈现明亮的浅蓝色。
同时,他呼吁游泳爱好者自觉遵守和配合游泳场馆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引导,下水前做好个人卫生,如先充分淋浴、浸脚消*后再下池游泳,游泳时要戴泳帽,如患有皮肤病、结膜炎等传染病不要在公共场所游泳。
市民朋友们,
夏季游泳,一定要擦亮眼睛~
文字来源:综合海门日报
图片来源:网络
编辑:丁文文
审核:邹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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