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语大学高水平游泳运动队成立于年,拥有一支高水平、敢拼搏、勇创新的教练团队,包括奥运冠*和亚洲纪录保持者。在全体教练的精心指导下,通过科学系统训练,北外高水平游泳队竞技水平在全国备受瞩目,队员曾获两次全国大学生游泳锦标赛冠*、多次获得首都高校游泳冠*赛、锦标赛冠*,并代表中国参加了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及泛波罗的海大学生运动会等国际赛事。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学生运动会上,北外高水平游泳队7人参赛,共获得13.45枚金牌、3.75枚银牌、1枚铜牌,成绩位居各高校之首并荣获学校体育工作最高奖“校长杯”。
学校为高水平游泳队学生制定了详细的培养计划与实施路径,近年来有十多名学生毕业后前往爱丁堡大学、伦敦大学学院(UCL)、纽约大学、墨尔本大学等世界名校深造或攻读本校研究生,其他毕业生则选择在企业、教育、媒体、金融等多领域工作,就业率达%。高水平游泳队已经成为北外靓丽的名片,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竞技体育和学校体育相结合的优秀典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8号)精神,结合北京外国语大学高水平游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并公布北京外国语大学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计划
我校高水平游泳运动队招生工作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同时根据游泳队建设规划和实际需要以及考生测试水平,年拟招收0-14人。
二、招生项目
大项:游泳。
小项:原则上每个小项招收0-1人,具体如下:
男子项目:米混合泳、米混合泳、米蝶泳、米仰泳、米自由泳、米自由泳、米自由泳。
女子项目:米仰泳、米蛙泳、米蝶泳、米自由泳、米混合泳、米自由泳、米自由泳。
三、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
注:对于已达相应技术等级标准但未办理等级证书者,请提供相应赛事、比赛成绩证明等相关材料。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3.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注: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部门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二)参加高水平游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三)凡入学前报名参加过各类限制性赛事(如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夏季游泳锦标赛、全国游泳冠*赛、全国游泳锦标赛、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16周岁以上国际性游泳比赛等)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四)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其他报考条件。
四、招生程序
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测试招生,需经过考生网上报名申请、资格审查、游泳专项测试(全国统测)、签约认定、文化课考试与录取等程序。凡选拔测试招生程序不完整的考生,我校不予签约认证与录取。
(一)报名申请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登录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网(官方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