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游泳不是预防溺水事故的有效措施,学会游泳才是预防学生溺水的有效手段。要让学会游泳成为一种基本生活技能。”
据公开报道统计:我国每年有大约有7万名儿童死于意外事故,其中约有2万名儿童溺亡。
这其实是一个非常恐怖的数字,2万名儿童背后站着2万个家庭。难以想象,丧子之痛究竟会给这些家庭带去哪些毁灭性的打击!
基于此,全国人大代表杨德芹建议:“要将游泳技能纳入义务教育必修课”,通过义务教育课堂让每一位学生都掌握游泳技能,从而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杨代表的提议很新颖,也符合当下创新的发展趋势。同时,也是实实在在地为广大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考虑,希望通过此种手段来减少儿童溺水事件的发生。
然而,这个提议却在家长群里引发的争议,家长们对此提议态度是各不相同。
部分家长表示赞同,支持杨代表的建议;
支持杨代表的家长认为,学会游泳技能很重要,这是一个人生存的基本技能。
家长认为:孩子不仅应该学习游泳技能,还应该学习一些简单的急救知识,增加孩子的险情生存能力。对于防溺水教育,我们不能总是想着一味地禁止孩子下水,害怕孩子下水,固执的认为学习游泳无用。
与其简单粗暴地去“堵”,不如想些办法来“疏”。
懂得一点游泳常识可以帮助孩子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进行自救,增加孩子在发生意外情况时的生存几率。
而且,作为一项体育运动,学习游泳技能还能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锤炼孩子的意志,为孩子打造强健的体魄,坚毅的性格。
很多家长也提出了质疑:这个必修那个必修,孩子一天48小时啊?
的确,今年两会期间关于教育的提案特别多。这其中也不乏有将一些课程引入中小学课堂的提议,比如:人大体表张伯礼提议:编写简单易懂的中小学中医药读本。
还有诸如“儿童性教育”、“中华文明礼仪教育”、“创业教育”、“生命教育”、“繁体字”的提议,笔者粗略统计了一下:两会期间,委员们提议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的建议有13种以上!
正如家长所说:这个必修那个必修,孩子一天48小时啊?
一些家长笑言:说好的,一起给孩子减负,你却又来增开课程!
还有些家长表示:往往溺水而亡的都是会水的;游泳就像是骑摩托,会骑了还想玩飙车;游泳自救是好事,就怕孩子仗着自己会游泳,冒险下水去做孤胆英雄;
笔者想说;
中小学儿童防溺水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政府和学校也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在笔者看来“将游泳技能纳入义务教育必修课”并非防溺水工作的灵丹妙药,而且短时间内也很难实现。
首先,学校没有动力去执行;游泳本身是一件具有危险性的运动。在目前学校安全工作压力吃紧的情况下,学校没有动力去落实此项提议,没有人能承担得了这种安全压力,很有可能会流于形式。
其次,没有硬件条件作支撑;游泳需要游泳池,目前90%的中小学应该都没有游泳池可供训练。杨代表提议,可租用社会游泳池作为训练场所。这个显然也行不通的,先不说去哪里找那么多社会游泳池,就算有,组织学生往返又是一个安全隐患。
最关键的是,农村地区根本没有正规、有资质的游泳池,而农村,又恰恰是学生溺水事件的多发地。
最后,缺少配套的软件;要落实游泳课程,首先要配备专业的游泳教练。目前中小学师资力量本就紧缺,在一些农村山区更是如此。有些地区连英语课都开不齐,音体美就更不用说了。
如果又是从现有的师资力量内选派兼职教师,那结果可想而知!哪个家长愿意将孩子送到自身都不专业的教师手上去学游泳?
最令人担忧的是,还有可能好心办了坏事,引发更多的溺水事故。
杨代表的出发点是好的,也是实实在在地为孩子、为每一个家庭着想。
遗憾的是,这个建议还不够成熟,仍需要不断地完善和论证。
但杨代表的建议也在时刻提醒我们,预防儿童溺水,我们还有很多工作可以做,还可以思考的更多!其中最经济实惠的方法是加强安全意识教育,让孩子从思想上认识到私自游泳玩水的危害,建议每个家长都为孩子准备一套防溺水手抄报,通过家长的指导让孩子在制作过程中了解防溺水知识、感悟生命的可贵。寓教于乐,增加亲子时间,让您和孩子走得更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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